
四川-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
一、政策依据
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工作严格遵循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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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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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四川省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〉实施办法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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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业农村部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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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省农业农村厅相关实施细则
二、主管部门
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负责全省CATL考核工作,各市(州)农业农村局负责本辖区内的初审和日常监管工作。
三、申请条件
(一)基本条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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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法人授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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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(CMA)证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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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备与检测工作相适应的质量体系
(二)技术要求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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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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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测人员需100%持证上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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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职检测人员不少于5人
(三)硬件要求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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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验室面积:第三方机构≥800㎡,其他机构≥500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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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键设备:LC-MS/MS、GC-MS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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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境条件:符合检测标准要求
四、考核范围
重点考核以下检测能力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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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色农产品检测(茶叶、花椒、食用菌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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畜禽产品兽药残留检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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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产品药物残留检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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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产品产地环境检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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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业投入品质量检测
五、考核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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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受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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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过"四川政务服务网"提交申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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材料初审(10个工作日内完成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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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场评审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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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家组实地考核(5-7个工作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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包含文件审核、现场实验、人员考核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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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批发证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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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核通过后20个工作日内颁发证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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证书有效期6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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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特色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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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立"川农安"追溯系统对接机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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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年参加省级能力验证不少于2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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川西地区机构需具备特色农产品检测能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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川东地区机构需具备畜禽产品检测能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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配备少数民族语言检测报告能力(民族地区)
七、监督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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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常检查:每季度随机抽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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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项检查:针对重点领域开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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能力验证:每年至少1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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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立"红黑榜"公示制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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